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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减免
1、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:在我校学习的小学、初中学生,可按照国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,本人提出申请给予一定资助。凡符合低保家庭、特别贫困家庭、孤儿、革命烈士子女等条件之一的(凭相关证明),小学生每学期可申请享受生活费资助500元、初中生每学期可申请享受生活费资助625元。
2、国家助学金:凡在我校中专学习,具有电子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。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每人每年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。
3、凡中考分在500分以上学生,在神州武校修满三年中专,只要他按照学校要求学习、训练,学校确保其通过体育对口单招考上本科;中考分在400分以上考生,确保其考上大专;否则,学校退还其一半学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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